港府今 5 時許召開記者會,當中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若疫情於農曆新年假期期間持續穩定並未有重大變化,將於年初七 (2月18日) 有條件放寬餐飲業務及表列場所限制,包括所有室內及戶外體育場所、健身中心、美容院、按摩院、公眾娛樂場所 (包括表演場所、主題樂園、博物館、展覽場所、電影院、家庭娛樂中心)、遊樂場所 (包括保齡球場、溜冰場、遊戲機中心)。
餐飲業務及場所除須繼續遵守原有防疫措施外,亦將新增至少兩項防疫措施,包括場所負責人必須安排所有員工每十四天接受一次檢驗,及場所負責人必須要求進入食肆及場所顧客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作行蹤記錄,或登記顧客個人資料,以協助衛生防護中心進行流行病學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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